1. 申報與查核機制
本局所轄園區事業於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後,須連線申報廢棄物產出及貯存資料,本局亦不定期進行查核,並查驗事業清運之廢棄物是否取得處理機構所證明之妥善處理文件,確保廢棄物清運後無任意傾倒情形發生。

一般事業廢棄物主要送至公民營處理機構進行處理,或依「廢棄物清理法」採資源回收及再利用相關規定辦理;有害事業廢棄物則運至經濟部輔導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或合格之甲級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或依再利用相關規定辦理,並於清運機具上安裝即時追蹤系統 (GPS) 進行管理。

2. 推動循環經濟
隨著園區持續發展,使得事業廢棄物總量同步增加,本局積極協助與輔導園區廠商進行廢棄物減量與再利用工作,提供源頭減量及廢棄物再利用技術之建議,期能實質協助園區廠商減少末端廢棄物產出量,並辦理園區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績優單位選拔表揚,2022 至 2023 年選拔出 4 家廢棄
2022 至 2023 年共核准 4 件再利用申請案 ( 其中 2 件為試驗計畫 ),本局所轄園區廢棄物再利用率提升至 96.1%( 僅離場資源化 ),優於全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完成 193場次廢棄物查核及源頭減量宣導,辦理 2 場次再利用技術及法規宣導會。



本局與指標廠商台積電合作,利用園區環保設施用地,在臺中園區攜手打造資源再生 ( 利用 ) 中心,以高值化回收技術再生成品循環於園區各家廠商或對外銷售,有助於減少園區整體外購原物料及委外廢棄資源,逐步將中科園區翻轉成為「資源循環」之生態園區。該中心目前規劃設置回收 3 項電子級產品、2 項工業級產品及 1 項溶劑零廢化,預計2024 年營運、2025 年全量運轉,處理量能約 384 公噸 / 日,年減碳量約 4 萬噸,相當於 113 座大安森林公園吸碳量。